人民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余璐)记者从水利部获悉,由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举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第十九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活动近日正式启动。此项比赛活动已入围教育部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Stockholm Junior Water Prize,SJWP)由斯德哥尔摩水基金会(Stockholm Water Found,SWF)在1994年设立,是世界著名的“斯德哥尔摩水奖”的组成部分。自1997年以来,该奖项作为重要的国际性水奖,颁发给在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领域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少年学生,被誉为“世界青少年水科技诺贝尔奖”。颁奖活动在每年8月份的瑞典“斯德哥尔摩水周”期间举行。
经SJWP国际组委会授权,自2003年起,一直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举办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活动。从2019年开始,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也作为此项活动的联合主办单位,目的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培养中国青少年学生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的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该项活动在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保和水利(水务)厅(局)宣教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配合下,每年均收到大量优秀项目作品。活动组委会通过项目专家组的评审,选拔推荐当年最优秀的项目团队赴瑞典参与国际比赛。
作为我国著名的水科技大赛,十多年来,先后有数十万青少年参与,累计获奖项目共计2000余件。2006年国内获奖项目“生态修复技术在漕溪河治理中的应用与研究”在瑞典一举夺冠,获得“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最高奖。2007年及2010年,中国参赛团队两次夺得仅次于最高奖的特别奖。斯德哥尔摩水基金会主席彼得?福斯曼评价道,这些获奖项目均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和推广性,中国学生连续获奖,体现了中国青少年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和良好的科技创新意识。
附:第十九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条件
2021年8月1日前,凡11-20周岁在校学生个人或团体(不超过3人)均可参加。比赛分为发明创新类、实践调查类和宣传创意类共三个类别,参赛学生均可按类别提交相应参赛作品,其中发明创新类分为低年龄组别(11-14周岁)和高年龄组别(15-20周岁),实践调查类和宣传创意类不区分年龄组别。
根据瑞典组委会要求,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总决赛的项目团队将从发明创新类高年龄组(15-20周岁)中产生。
二、参赛类别
A类:发明创新类
参赛者应立足于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立足于自己的家乡、社区就如何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提高废水处理能力,促进水经济产业多样化,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一个长期(持续到2021年3月底)或者短期(2020年3月—2021年3月底)的发明创新项目以帮助当地居民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家乡居民生活质量尤其是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和经济水平。
本类项目需已经被证明有效解决了实际存在的水环境或水资源管理相关问题,或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进一步研究有可能被证明、实现或转化为解决相关问题的创新科技发明或应用研究。
B类:实践调查类
参赛者可以围绕所在地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环境现状、公众水环境意识等内容开展一个长期(持续到2021年3月底)或者短期(2020年3月—2021年3月底)的实践调查项目。
本类项目需通过科学的调查实践及分析,反映当地水环境问题、水治理成果及公众水环境意识现状等内容,并以青少年的视角向相关部门、媒体、周边公众提出积极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倡议或行动准则,得到积极反馈和取得一定成效。
C类:宣传创意类
参赛者可以围绕本地区、国家或全球范围内如何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以及有关水的社会宣传及公众参与等内容开展一个长期(持续到2021年3月底)或者短期(2020年3月—2021年3月底)的宣传创意项目。
本类项目需通过公众易于接受的宣教形式(绘画、视频、动画、歌曲、舞台剧、摄影、创意DIY制作等)向公众呼吁节水、护水的理念,积极推动环保公众参与。
三、报送方式
1、登陆比赛官方网站http://skj.ceec.cn,阅读比赛要求,在线注册并提交作品。
2、请参赛者严格按照截止日期报送作品,逾期将视为无效,未通过初选的作品将不再通知作者本人。
四、活动流程
五、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参赛学生
特等奖1个(由A类高年龄组获奖团队中产生)
A类低年龄组(11-14周岁)
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
A类高年龄组(15-20周岁)
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
B类:实践调查类
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
C类:宣传创意类
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
2、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3、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注:具体奖项数量由组委会根据当年参赛项目的实际作品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奖励办法
1、特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2、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证书